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、财政厅、物价局、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近日联合下发《湖南省“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”培训实施办法》,帮助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、促进再就业。
《办法》明确,在3年时间内,全省完成培训3万人,其中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万人以上,创造就业岗位5万个以上。培训对象是有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村剩余劳动力、大中专院校学生、社会其他特殊群体及已经开业的个体经营者、中小企业管理者。
《办法》规定,经本人申请、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意的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培训,以培训补贴经费的方式实行部分项目免费。培训补贴经费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再就业资金中列支,失业人员培训补贴经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。
《办法》表示,对于本人诚信记录良好,经所在社区证明,创业培训合格、且创业计划书经过专家论证的下岗失业人员,办理小额担保贷款手续时可免反担保。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,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贴息。符合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,创业培训合格后从事个体经营的,享受在一定年限内免收某些行政事业收费等相关优惠政策
来源:新华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