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在全国率先打破固定工临时工界限
没有深户也可平等就业参保
近期将再推多项新举措改善外来劳务工就业环境
深圳不仅是本市居民的“久远家园”,现在也成为外来劳务工的“创业乐园”。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,我市近期将推出一系列就业和社保新举措——包括建立劳务工交流体系、完善劳务工管理服务体系、政府“买单”让劳务工学技能、扩大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、调整劳务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等,为外来劳务工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。
劳务工享有平等就业权
深圳在全国率先打破固定工和临时工的界限,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,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,同工同酬,明确规定外来劳务工和深圳户籍员工都以平等的身份求职、应聘、就业、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各种福利待遇,不允许存在任何歧视。
近期,我市将继续完善有关外来劳务工切身利益的各项政策措施:一是按照城乡统筹就业的要求,加强劳动合同管理,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构,完善劳务工管理服务体系。二是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水平调控体系,通过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方式,引导企业合理制定工资标准,加强绩效管理,逐步提高员工待遇。另外,为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,我市将建立和完善劳务工交流体系,加强与区域城市劳动部门、劳务工输出地劳动部门的联系和合作。
劳务工学技能政府“买单”
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统计数字显示,全市外来劳务工中,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3.6%,高中及技校占50.5%,中专占7.4%,大专以上仅占8.5%,整体文化偏低,外来劳务工技能培训体系亟待建立。
据了解,建立特区以来我市对外来劳务工的培训总量达到1000万人次,去年我市对外来劳务工的培训占培训总量的八成。近期我市还将推出建立劳务工培训补贴制度、调整入户政策、建设一批培训基地等举措,推进劳务工技能培训,打造适合深圳产业发展需要的产业技能大军。我市将制定外来劳务工职业技能开发计划,政府拟设立专用基金,采取“政府出一点、企业出一点、个人出一点、社会出一点”的办法,对经过职业培训提高技能等级的劳务工给予适当补贴。另外,我市到2010年还将建成100家大型培训基地,培训机构数量也将增加到600家,这些培训基地和机构将承担劳务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任务。
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扩大
外来劳务工在深圳不仅可平等就业,在社会保险方面也与户籍人口统一政策,统一管理,统一征收,统一待遇。到今年6月底,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中外来劳务工占70%,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中外来劳务工占66%,工伤保险参保人中外来劳务工占80%。据了解,我市将扩大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的范围,并将服务业企业纳入试点范围,适当提高诊疗项目的报销比例,使劳务工住院时自己要出的钱降低到30%左右,并争取明年在全市推广;在劳务工养老保险方面,缴费基数和计发办法将按照“低进低出”的思路进行调整;工伤保险方面,将继续加大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和工伤预防力度,争取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。(徐恬)
来源:深圳商报